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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高校联盟学位英语考试考场规则
2020-03-20 17:42  

 

一、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达考场,按顺序排队准备身份验证。入场时须出示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,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及二代身份证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。

说明:

1.一代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临时身份证、户籍证明、社保卡、医保卡、驾照、军官证或士兵证不属于本次考试有效身份证件,不得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2.港澳台考生凭港、澳、台通行证或者护照、外籍考生凭护照参加考试的,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验证并拍照后入场。

3.考生考试期间要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,有疑问的可提前到派出所、高铁自动售票机等场所对二代身份证的有效性进行验证,避免考试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。

二、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、纸、笔、通讯设备(手机等)、数据存储设备、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入场,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。

三、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,并将本人准考证、二代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(右)上方备查。考生私自交换座位,按替考处理。

四、考生落座后应立即登录考试系统,输入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号,进入倒计时页面等待开考。请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、二代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正确。

五、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30分钟后,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。

六、考试过程中,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,应立即停止操作,举手向监考老师报告。

七、考试时间结束时,系统自动交卷。考生须看到系统提示交卷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。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八、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,其考试成绩“无效”;有作弊行为的考生,其考试成绩“无效”,并停考一次;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,不再允许其报名参加考试。考试结束后,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违纪、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。

九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管理,对扰乱考场秩序、恐吓、威胁监考老师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规定严肃处理,触犯刑律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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